厚润证券部于7月12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部分股民诉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如下:
案件回溯:2022年4月19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柏堡龙、ST柏龙,证券代码:002776)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 号)。证监会决定:对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
经查明,柏堡龙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柏堡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柏堡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三)柏堡龙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目前,已有多名投资者陆续向本律师机构登记索赔还未加入的受损投资者尽快加入,避免错过索赔时效。
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不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是针对特定时间段内(证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的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股价涨跌而进行索赔,侵权事实一旦发生则不可回溯,所以之后是否盈利、及是否卖出或持有,都不影响投资者对历史上特定时间段内发生的投资亏损金额的索赔。
即使您之后持有的股票是盈利的,只要符合我们所列的索赔条件(在索赔区间内是亏损状态),也可以参加索赔。
投资者可以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尽快加入索赔。加入诉讼索赔,您需要提供:1、加盖营业部公章的账户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律师为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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