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索赔征集

来源: 2023-04-21 19:13:10

一、索赔条件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含)之间买入股票,在2022年4月30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律师进行索赔。

二、背景介绍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1月11日公告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20023001号、证监立案字032002300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陶灵萍立案调查。

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2号)。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西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3]1 号)。经查明,灵康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灵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灵康药业60366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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