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条件
在2020年2月25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律师进行索赔。
二、背景介绍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1001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已于2021年12月7日对公司立案。2022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42号】,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
号]。
电话:19143811072
联系方式:18838135002(可加微信)
网址:http://hrzqb.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原盛国际2号楼1单元10楼103号
版权所有 河南厚润律师事务所 豫ICP备2021022817号-1 技术支持:河南厚润律师事务所
188381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