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300093)诉讼时效不足1个月

来源: 2023-03-22 17:59:05

2020年4月20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金刚玻璃在2015-2017年半年报、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6、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21年8月18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中披露:公司在2020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第一批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截至2021年6月22日累计已收到 78 宗投资者诉讼资料,累计诉讼金额为 5,099.98 万元,已达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10%。

赵邦宏律师认为,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3日间买入金刚玻璃(300093),且在2019年1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挽回投资损失。

目前,已有多名投资者陆续向本律师机构登记索赔,金刚光伏(原金刚玻璃)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4月19日届满,还未加入的受损投资者尽快加入,避免错过索赔时效。

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不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是针对特定时间段内(证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的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股价涨跌而进行索赔,侵权事实一旦发生则不可回溯,所以之后是否盈利、及是否卖出或持有,都不影响投资者对历史上特定时间段内发生的投资亏损金额的索赔。

即使您之后持有的股票是盈利的,只要符合我们所列的索赔条件(在索赔区间内是亏损状态),也可以参加索赔。

投资者可以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尽快加入索赔。加入诉讼索赔,您需要提供:1、加盖营业部公章的账户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您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剩余文件资料将由律师为您准备。

律师费用将按照最后的获赔金额按照比例收取,最高不超过18%。同时,河南厚润律师事务所承诺:先维权后收费,维权不成不收取任何费用。

河南厚润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邦宏律师已成功或正在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飞乐音响、香溢融通、中信国安、金正大、长征天成、广东明珠、沙钢股份、新研股份、中公教育、柏堡龙、紫晶存储、生物谷、鹏欣资源、航天通信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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